第十二章:伶丁门-《女巫探长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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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任秋玲不情不愿的把包斜挎到肩上——她身上本来就挎着一个皮包,里面有些化妆品啊,卫生棉啊这些东西,这个老式包一背,倒让她有些像老片子里的双枪女将一样。

    弗洛伊德说过:“没有人会忘记任何一件物品,除非你的潜意识想抛弃它。”任秋玲现在非常能够体会这句话的意思,那个艾叶花的动物皮毛做的包真的有股动物的体味,薰得她都不能呼吸了。她取了瓶香水,连带子和包一起喷了个遍,感觉好了些。

    “嘻嘻!”几个特战队员讪笑着望着任秋玲,眉目之间满是好奇与暧昧。任秋玲骄傲的挺起胸,下巴抬起老高,向厕所的方向走去。

    除了骄傲,她不知道用什么态度来面对男生那种笑声与目光。根据教科书的说法,当男生看到好看的女生时,体内的荷尔蒙会像火山一样喷发,让他们的行为变得怪异甚至疯狂,有时会做出不可想象的事情来。

    任秋玲知道自己就算走开了,也会有不知道多少道目光盯着自己的腰,自己的屁股看——她只有表现出骄傲来,因为面对这样的事情,骄傲是女生的武器。不然呢,回头跟人家吵架吗?真的投诉他们骚扰吗?只有表现出骄傲来,让那些男生知难而退才是没办法的办法。

    知守观为了方便游客,厕所也建得有些现代,甚至在洗手台后的墙上镶了镜子。

    任秋玲解决了私人问题之后就走到镜子前,看着镜中的自己感觉到阵阵的悲哀,她看起来又憔悴又疲倦。她和李明博他们一起上山,但是没有任何一个男生考虑到她的体力不如大家,只是照着自己的速度来。任秋玲拼了命才跟得上这些家伙的脚步,现在没有累趴下,就算是奇迹了。

    她洗了下手,水流在皮肤上的感觉让她振奋了些,然后她洗了脸,重新化妆。她想起妈妈给自己说过的话:“女人就是她看起来的样子。”真的,化妆对女人太重要了。哪怕你穷,哪怕你丑,这些都不是问题,只要你会化妆,你就可以让自己看起来非常有地位——而且人家也会因此尊重你。

    当她涂上口红之后,镜中的自己已经看起来非常的精神了。她对着自己的影子笑了笑,然后就惊骇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。

    镜中,自己的身后出现了一张脸,一张恐怖的脸,黑眼圈跟墨镜似的,黑嘴唇跟啃了蜂窝煤似的,一张脸白得跟粉刷过似的——僵尸脸女孩曾梦书!

    任秋玲只希望这是梦,她眨了几下眼睛,希望幻像快点消失。僵尸脸女孩的脸并没有消失,反而咧开嘴笑了起来。哥特文化确实崇尚黑色,但是曾梦书哥特得不彻底,她的口腔舌头都保持着原来的颜色,在黑嘴唇的衬托下显得更红,像是刚喝过血似的。

    任秋玲慢慢的转身,两只手撑到洗手池的台边。曾梦书确实就站在自己身后不足三米远,这个女孩的右手牵着两条铁链,拉着两只五封怪,像是拉着两条狗一般。

    五封怪不安的移动着,不时伸出干瘦的爪子遥遥对任秋玲虚抓一把。

    “知道吗?”任秋玲的声音在颤抖,“老马一直不相信你是凶手。”

    曾梦书轻蔑的笑了声,低骂一句:“那个猪!”

    任秋玲的右手悄悄的伸向枪套,手指颤抖得连枪套都抠不开——因为紧张时人体的血液会从四肢涌往身体的重要器官,所以人会觉得手脚冰冷,肌肉不受控制。任秋玲有些明白了,为什么曾梦书在袭击徐美娇时会用到一双手套,因为她是新手,她也会紧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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